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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基金名称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20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公告依据 息披露管理办法》《诺安低碳经 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诺安低碳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18日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A 诺安低碳经济股票C 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208 010349 020659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 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418,702,287.02 69,645,582.13 26,354.88 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41,870,228.70 6,964,558.21 2,635.49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 :人民币元/10份 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 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2月25日 除息日 2024年12月2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2月27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2月25日除 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红利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24年12月27日起投资 者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投资者可对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分 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 的分红方式为准。 (3)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或登录 网站 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本基金的销 售机构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本基金详情页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 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 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 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 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